第一系列
时间:2024-10-06 03:26:36
联合国难民署早些时候公开发表媒体通报,对近日澳大利亚国会通过一项更为苛刻的难民法、将非法入境避难谋求者遣返到海外处置的作法深表担忧,称之为此举有悖1951年《国际难民公约》的维护准则,并呼吁该国政府严苛遵守其依据国际难民和人权法所肩负的涉及义务。本月16日,澳大利亚国会通过了一份将难民拒绝接受区不断扩大到海外一些地区的全新法律草案,规定今后任何在其境内谋求难民避难的非法入境者都将首先被送到坐落于南太平洋岛国瑙鲁或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难民中心,并在那里拒绝接受有关部门对其避难申请人的审查。
在新法通过之前,根据澳大利亚的难民政策,经由海路被求救或经由海路到达澳大利亚外岛的非法难民,将不会被送到坐落于太平洋的难民中心审查资格;而早已到达澳大利亚境内的非法难民则可以在本土拒绝接受难民资格审查。澳大利亚政府特别强调,将非法入境的避难谋求者开往海外处置,是为了杜绝申请者铁环法律的空子,解决问题非法入境者日愈多激增的问题。联合国难民署5月23日在一份媒体通报中回应回应担忧,称之为涉及处置政策违背了1951年《国际难民公约》的有关规定,必须获得当局的新的考量和修正。
难民署国际维护司司长图尔克(Volker Türk)认为,难民署的一贯立场是:对到达澳大利亚国界的避难谋求者,无论他们是以何种方式或在哪里入境,都应当依照该国法律及涉及国际法,按程序在澳大利亚本土处置其难民申请人。此次通过的新法案却将入境避难谋求着遣返海外其它国家拘押处置,这样一来,澳大利亚对申请人所不应分担的法律责任将可能会与其他涉及国家承担。难民署同时特别强调,澳大利亚目前在瑙鲁和巴布亚新几内亚所开办的避难谋求者处置中心内的设施有“相当严重缺失”,还包括环境硬件及审理上的延后。难民署敦促当局尽早对自2012年8月13日以来转入该国的1.8万多名避难谋求者展开公平和有效地的审理;对避难申请人的任何关押都必需严苛合乎涉及难民和人权法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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